2023年7月27日,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内部学习交流沙龙——北方律法讲坛(2023年度第三期)定期在所内召开。本期主讲人是在建工领域卓有成就的王泽阳律师,主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实务问题”。
首先,王泽阳律师给与会同事分享了一本书《生存与尊严》,讲述律师的案源该如何获取,如何有尊严且有效地进行业务拓展,学会利用朋友圈结合自己所办案件分享专业知识,建立值得信赖的形象和声誉,王泽阳律师积极分享自己的经验,让律所青年律师都对拓展案源有了一定的思考帮助。
随后,王泽阳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展开了讲授,关于建设工程,对所里大部分青年律师来说都是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业务板块。王泽阳律师结合自身十几年在建工领域扎根钻研的执业经验,从施工合同无效、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实际施工人问题、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问题、固定总价合同未完工价款结算问题五个方面,向与会同事讲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经验。
王泽阳律师在讲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提到实际施工人问题,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平时大家对《建工司法解释(一)》关注较多,会忽视法官会议、最高法的建议答复等文件,王泽阳律师在阐述实际施工人问题上全面罗列法条,多角度阐述实际施工人可以诉发包人的情形,在一层转包、违法分包下实际施工人可以诉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在讲到挂靠中实际施工人诉发包人承担责任时,引发了与会同事激烈讨论。王泽阳律师分析疑点解答疑惑,使与会同事豁然开朗。王泽阳律师讲述的每一个案例,每一个法律规定都会引起与会同事深思。
最后,对于这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实务的学习,部分与会同事们也积极分享自己办理案件中的感触,分享办案经验。愿本次交流活动能够抛以砖石引美玉,使得与会同事在今后办理建工案件时有所适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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