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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资讯︱债权人允许名义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提出免责事由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裁定再审

    时间:2024-06-12 16:08:13  来源:  作者:丁雷雷

                 近日,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曹宏、丁雷雷律师代理的哈密某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及其股东应对哈密某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裁定再审。

    曹宏、丁雷雷律师收到再审裁定后,将按照程序推进案件,继续梳理、补强一、二审忽略的证据,围绕债务转移进一步检索法律,相关案例,为后续庭审做足准备工作,便于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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