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焕铭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乌鲁木齐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逮捕,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向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提起起诉,起诉的涉案金额300余亿,税款损失67亿。
北方律所曹宏律师担任孙焕铭的辩护律师。曹宏律师认为不应当以虚开罪定罪并处罚,认为应当认定为逃税罪,这个意见得到了其他涉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认可。辩护律师经过研讨,形成了基本辩护意见。经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以逃税罪作出判决。
本案经新疆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虚开罪与逃税罪客观行为比较接近,但有明显区别,量刑差距较大,同样的数额,逃税罪是七年以下,而虚开罪则为十年以上甚至远期徒刑。
这是一次的成功的辩护。辩护律师从证据到法律、法理,再到类案的准备和辩护,使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