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所承办的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目前先后开庭
2020年10月至12月,北方所律师承办的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先后开庭。
这些案件中,有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受贿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受贿案,巴州水利局局长杜*贪污,受贿案、自治区公证处主任常**贪污、受贿案,齐*、杨*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奇台县征收办副主任俞**滥用职权案,喀什范**、华**等人重大盗窃案,母*故意杀人案等等。
这些案件中,律师作无罪辩护的4件,其余的有的提出了部分无罪,其余的也都提出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上述案件中的一些案件,由于案情重大,或者案件定性和事实存在重大争议,目前均未宣判。
北方律师承办的原克州副州长金**受贿案,自治区有色集团副总经理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案,王**职务侵占、非公人员受贿案,张**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也将于近期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