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郭慕蓉、孙涛两位律师被聘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特邀调解员
2019年9月20日上午10点30分,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行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专题活动,铁路中院院长彭小平主持了此次活动,并为聘请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我所郭慕蓉、孙涛两位青年律师被聘为铁路中院特邀调解员。
郭慕蓉、孙涛两位律师被聘为铁路中院特邀调解员,既是铁路中院对我所长期以来从事法律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郭慕蓉、孙涛两位律师能力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我所以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仪式后,铁路中院立案庭庭长马雪桦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法释【2016】14号),进一步阐释了特邀调解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讲解了特邀调解制度的具体内容,同时对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日后的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