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富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职业,但是也是一个风险高发的职业。笔者从199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近30年,这些年的执业生涯中确实遇到过不少奇葩的当事人。
纵观执业律师的执业风险,笔者认为在树立风险意识的基础上,加强防范是非常必要的。下面结合笔者的执业经历和有关执业律师的风险案例,总结出如下的风险防范技巧供大家参考。执业律师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要保护自己就要先从拒绝接受案件开始。哪些案件不能接呢?有的当事人,总是自以为是,习惯对谁都指手画脚,颐指气使,这样的当事人最好不要搭理。特别是刚出道执业的律师,根本没有办法和能力驾驭这样的当事人,如果接受他们的委托,他们就会对律师指手画脚,东指使一下,西指使一下,你根本没有办法拒绝,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听他的。这样的当事人在成案谈判时一定是非常痛苦的,他们会在支付律师费方面很不痛快,就算是案件承办过程中需要与对方协商处理时也是习惯斤斤计较,吃不得一点亏,不愿意退让一丁点,还会得理不饶人。所以,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最好是远离,不要自己找麻烦。第三,只想索取,不愿意付出的当事人委托的案子不能接。有的案子宁肯不做,也不能降低标准,包括收入标准、案件的准入标准等等。有些案子看上去很简单,就是一个小案子,但是事实上往往这样的案子的工作量非常大。对于当事人不愿意付出,不愿意缴纳合适的律师的,律师不要降低收费标准,因为那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律师的尊严问题。有的当事人的期望值非常高,在委托律师的时候根本不会听律师意见,律师如果不能将诉讼风险如实的告诉当事人,最后结果不满意就会引起投诉。如果律师将风险如实的告诉了当事人,当事人还是坚持自己的认识,还是认为这些风险都不存在的,还是坚持很高的预期,对案件结果还是坚持自己的期望值。有的当事人打官司不是真正的有纠纷而诉讼,他们就是为了虚假诉讼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而诉讼或者委托律师,这两种情况执业律师都需要小心谨慎,一旦发现当事人有虚假诉讼的嫌疑或者有其他非法目的想利用律师的身份便利,就需要立即终止委托,不能继续接受委托。笔者团队曾经接受一个公司老总的委托,希望我们代理他涉及的一起被执行案件,说是希望我们协助他们配合法院执行,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但是,办理委托手续后,这个老总就把我们的律师当枪使,不但不是配合法院执行,反而是利用律师想尽办法阻止法院的执行,想借律师之手,借律师之口到处去投诉、告状等。笔者发现后及时通知该当事人前来办理终止手续,我们的律师不能继续为他提供这样的服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