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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获得重大改判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承办律师:王泽阳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15日,高某向陈某某借款120万元,2015年高某相继写下了实为高利贷利息和违约金484.8万元的两张借条和一张欠条,借款人和担保人均由高某签名捺印,中铁某局项目部仅盖章。2020年,薛某某于陈某某去世后,在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与陈某某存在合法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某及中铁某局共同给付其55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仅凭高某两次签认的两张借条和一张欠条就认定所谓的484.8万元借贷事实存在,并判决高某和中铁某局给付薛某某借款本金和违约金共计550余万元。高某和中铁某局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高某申请再审经听证后,法院已明确不能启动再审程序,要驳回再审申请,中铁某局遂委托北方所王泽阳律师提起再审申请。王泽阳律师经过前期充分准备以及在听证中对案件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的充分阐述,最终自治区高院裁定再审并提审该案,经审理认定原审法院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并依法做出了重大改判,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审理经过】
      在本案诉讼中,高某和中铁某局先是委托其他律所的律师代理本案。在本案一审、二审均败诉后,中铁某局意识到本案的复杂和疑难,遂委托北方所王泽阳律师代理本案。在接受委托后,王泽阳律师深入分析研究案件,仔细梳理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尽的沟通,不放过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最终发现了原审中薛某某主体身份存疑,涉案借条和欠条中的金额系高利贷利息并非实际借款金额以及遗漏他人代还款事实等一系列严重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王泽阳律师深挖证据材料,抓住原审忽略的关键证据,通过司法鉴定及公证手段做实补强证据,为再审做好了充分的诉讼准备工作。
      首先,薛某某所谓的484.8万元借款实为违法产生的高利贷利息和违约金,原判决却将其认定为借款本金,该事实可以通过陈某某书写的利息计算清单证实,但该计算清单虽是陈某某书写却无陈某某签名,致使原审及高某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及法官均忽略了该证据。王泽阳律师基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认为该证据对查清该案事实至关重要,遂坚持对该证据进行了司法鉴定,并提供了另案中有陈某某亲笔签名证据可作为鉴定样本的线索。鉴定机构将另案中陈某某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借条中的字迹与本案中利息计算清单中的字迹进行特征比对,确定本案中利息计算清单中的字迹为陈某某亲笔书写。该利息计算清单中的计算过程及金额与本案中借条和欠条的金额高度吻合,可以证实本案借条和欠条的484.8万元实际是陈某某通过利滚利计算得出的高利贷利息和违约金,并非实际发生的借款。王泽阳律师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新证据被再审法院采信,再审法院认定薛某某提交的484.8万元现金借款证据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遂对薛某某主张借款本金为484.8万元的理由不予采纳。
      其次,王泽阳律师基于对本案事实的深入调查了解和全案证据材料的认真研究分析,发现原审法院遗漏案外人周某某、陈某某在2015年借条之后按照高某指示通过银行转账代高某还款合计53万元的事实。为证明该款项已代还事实,王泽阳律师通过公证机关固定了代还款的证据。公证机关就案外人周某某、陈某某陈述高某让其通过本人银行卡给陈某某打款的事实进行了公证。王泽阳律师向再审法院提交了该公证书及银行转账凭证并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向再审法官全面展示了本案的真实面貌,使再审法官认识到原审判决遗漏了代还款事实,如若不将代还款金额进行扣除将损害高某和中铁某局的合法权益。
      最后,王泽阳律师注意到原审中薛某某及其代理人就所谓的484.8万元借款本金交付方式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王泽阳律师抓住薛某某出庭这一有利时机,乘胜追击,依照庭前拟好的发问提纲,在庭审中对薛某某及其代理人发起了卓有效果的发问。薛某某及其代理人在庭审中的回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对其提供的证据也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充分揭露了所谓陈某某出借484.8万元的虚假事实,进一步印证了王泽阳律师的代理意见,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裁判结果】
      最终,再审法院采纳了王泽阳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和法律依据,对薛某某提交的484.8万元借款证据不予采纳,仅认定了240万元的借款本金,并将案外人周某某、陈某某的转款53万元认定为高某还款予以扣除,并以薛某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为由,撤销了原审判决,将原审判决高某与中铁某局归还借款本金484.8万元和违约金75万元改判为归还借款本金187万元和违约金75万元。至此,再审法院对原审判决做出了重大改判。
    【后续工作】
      王泽阳律师收到再审判决后,仔细研究分析了再审判决,秉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认为再审判决虽然做出了重大改判,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但是再审判决依旧存在严重错误。王泽阳律师与中铁某局沟通后已着手准备申请抗诉,希望通过抗诉程序进一步纠正再审判决的错误,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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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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