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鸿君律师:男,汉,1970年生。大学本科,三级律师(中级)。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证号:16501199910139893。联系电话:13579859585; 09917887277。
办案特点:踏实、负责、认真、细致。
擅长:经济案件(合同纠纷、担保);土地、房产;刑事案件。
优势:多年的律师执业,认真的工作态度,值得信赖的品德。曾被新疆律师协会评为新疆优秀青年律师、新疆优秀律师。
工作内容: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专业谈判;起草、审查合同;代理仲裁、诉讼等。
董鸿君律师在多年的律师执业中,无论案件大小,始终采用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地位考虑当事人的心情,以案件对方的角度考虑对方如何抗辩”。因此,在办案中认真准备,踏实取证,并在办案中同当事人建立信赖关系。
承办过的案件有:
1、某公司诉某医院在设备买卖中,要求医院的股东因滥用股东权利承担连带责任案。
2、某水泥股份公司对某投资集团的反兼并案(涉及职工安置、土地、房产)。
3、某超市集团并购某房产公司案(非诉讼,涉及土地、房产)。
4、新疆铁路公安破获的最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刑事)。
5、新疆最大信用证诈骗案(刑事)。
6、某地暖安装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涉及监理、技术交底、工程验收、审价等)
7、商铺租赁合同无效案
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决缓刑案
9、米东区拆迁案(行政案件。涉及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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