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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鑫伤害案二审辩护意见

    一、案件的事实及证据 一)事实 1、关于案件起因及责任。这是一起由普通纠纷引发的案件,不仅李匡明意外死亡,而且造成刘鑫轻伤(右尺骨骨折)。 1)案件的起因不在刘鑫、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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